日本引进劳务的政策倾向

2019年4月1日,《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正式生效。该法案出台是日本政府劳动力制度改革的重大变化,有条件地开放企业直接雇佣外国劳动力就业的大门。今后,日本将通过以下4种方式引进外国劳动力。

(1)专业技术领域高端人才。日本按外国人入境及滞留性质设立了27种在留资格审查制度,其中某些领域具有一定特长的外国人如教授、艺术、研究等,政府倾向比较积极,另外软件工程师也属于引进人才之列。

(2)劳务就业。今后依据《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企业直接雇用外国劳动力将是日本劳务引进的主要渠道。新的引进外国劳动力制度设立了“特定技能”在留资格。日本政府计划自2019年4月起,5年内在看护、农业等14个行业最多引进34.515万外国劳动力。

(3)技能实习。主要是指引进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生,在传授职业技能的同时,从事农业、食品加工、缝纫等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

(4)签署双边EPA协定中规定的人才。主要为护士、护理师,目前只有印尼和菲律宾向日本派出少量人员。

日本引进劳务的政策及规定

新的《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具有“需要相当程度知识或经验的技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特定技能1号”在留资格签证,“在留期间”为5年,家属不能随居。在取得“特定技能1号”在留资格,并从事规定行业工作一定时间后,如掌握较高技术技能、通过更高程度的资格考试,可以获得“特定技能2号”在留资格签证,在留资格每1年-3年更新,无更新次数限制,家属和子女可以随居。

如在日工作满10年,有可能获得永久居住资格。

同时,为规范技能实习制度,加强技能实习行业管理,保障技能实习人员权益,日本政府制定了新的《外国人技能实习法案》,并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法案,一是今后技能生派遣将基于政府间协议实施。

二是新设行政管理机构---“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强化日方对实施单位的管理。新机构是技能实习事业的行政管理单位,对日方接收组合(监理团体)、用人单位(实习实施者)等有全面的行政管辖权。

外籍劳务的许可规定

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升格为“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新机构下设“出入国管理部”和“在留管理支援部”,全权负责外国人出入境审查和在日活动管理。全系统编制由4870人增加到5400人。

本部定编210人,较之前增加了1.5倍。8个地方入管局中,入国审查官人数由现在的2800人,增加至3200人。该厅负责审批外国劳务的“在留资格”,对负责引进外国劳务的机构或企业进行监管,对违反“入管法规”者进行处罚。

对于技能实习制度下的技能实习行业管理,由“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全权负责。日方的接收机构须获得该机构认可、备案,在与劳务输出企业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后,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提交申请书面材料。技能实习生获得“技能实习”在留资格签证后,办理入境和企业接收手续。日方的接收机构负责对与技能实习生签订雇佣合同的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

海外高级人才优待制度

日本法务省2012年5月7日开始受理旨在促进具备优秀技能的外国人在日本就业的优待制度的申请。该制度对外国人根据学历、职历以及年收入等进行评分,如果达到一定以上标准,日本则认定其为“高级人才”。针对这些人将给予优惠待遇,其中包括放宽永久居住和配偶就业条件,父母永住申请等。目前这项制度还只接受“学术研究”、“高度专门技术”、“经营管理干部”三个领域人才的报名。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政府从2015年4月开始放缓面向在日本创业的外国人签证政策,以吸引外国投资。日本政府制定了一项吸引海外直接投资的目标,即至2020年海外直接投资达到35万亿日元,与2012年相比增加2倍。按照日本当前的政策,以在日本创业为目的的外国人想要获得在日本的在留资格,必须注册法人。

但是注册法人需要获得在留资格以及居民卡,尽管如果日本国内有人协助,外国人也可以办完这些手续,但是对于大多数外国人来说实际上很难。当前,日本面向外国投资者的在留资格最短只有3个月,而日本的居民卡只发给在留资格时长超过3个月的人。因此日本政府拟修改相关规定,将外国投资者的在留资格延长至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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