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在日本的不同类型的业务运营类别

希望在日本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可以从三种不同的选项中选择一种运营类型:

代表处、分公司或子公司。

代表处

_分支机构子公司(KK 或 GK)商业

活动不是的是的登记不需要必需的必需的首都没有任何没有任何最低 1 日元(500 万日元以满足投资者/业务经理签证要求)设置成本没有任何约33万日元约 600,000 日元 (KK) + 资本金代表-日本代表人(常驻)至少一名代表董事会计-汇总到母公司的会计中(日本需要纳税申报)独立于母公司雇用员工可能的可能的可能的社会保障根据情况可能是强制性的强制的强制的获得签证可能的可能的可能的公司名称自由决定与母公司相同自由决定开设公司银行账户不可能的可能的可能的

哪种结构最适合您的公司?

一些迹象如下:

  • 代表处:如果您不知道业务将如何在日本市场发展,那么目前只想做一下市场调查
  • 代表处:如果在日本没有销售。

    您只想派遣员工从事公关、广告或联系日本商业伙伴,并且不希望在日本纳税。

  • 分公司:如果您需要在日本拥有正式注册的法人实体或日本银行账户才能与日本客户打交道,但不希望在日本拥有单独的资本。

  • 子公司:如果您需要一家日本公司,或者希望避免披露母公司的信息(董事、资本金额等)或与母公司分开会计。

  • 子公司:如果在日本有一定的营业额,就有可能在当地产生利润。

代表处

代表处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即在日本某处拥有实体办公空间,并且没有任何正式注册所需的程序。

它不应该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或盈利。

代表处的活动仅限于以下领域:

  • 向海外母公司提供信息,
  • 广告和宣传,
  • 市场调查,
  • 基础研究和研究,
  • 为母公司购买和储存资产。

由于代表处不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代表处没有资本,因此无需在日本缴纳法人税。

分公司(中国大陆总公司)

分公司是母公司在日本的延伸办事处,可以以母公司的资本为基础从事商业活动。

费用由母公司支付,但也收取分公司的利润,需要整合到公司的年度会计中。

分公司需要在日本申报并缴纳法人税。

税额以日本分支机构产生的利润为基础。

由于与总公司会计汇总的复杂性,注册分公司的唯一好处是当日本业务将仅作为成本中心,未来不会产生任何利润,但需要在日本拥有正式注册的实体时日本(例如,能够在日本拥有银行账户或能够提供日本当局颁发的注册证书)。

如果职能足够,建议设立代表处;如果日本实体未来有可能产生利润,建议设立子公司。

需要在日本登记处注册分支机构,并且能够这样做,

子公司 - 根据日本法律成立的公司

子公司是根据日本法律成立的独立公司,外国公司持有其股份。

外国公司可以是其日本子公司的唯一股东,但也可以有其他股东,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日本人还是外国人。

只要代表董事是日本居民(无论国籍),就可以任命非居民董事。

任命两名代表董事(一名居民和另一名非居民)的情况也很常见,通常由母公司的总裁或一名董事担任。